善用年終 還債、投資、犒賞自己

2012/01/22

【聯合報╱記者黃郁文/台北報導】

人力銀行調查,今年有八成企業發給員工年終獎金,獎金平均介於一點二五至一點四一個月;理財專家建議,使用年終獎金要依循「四部曲」,資產配置則要根據「三分法」,才能善用這筆年終獎金。


理財專家表示,「四部曲」的第一步是預留紅包、稅款等必要性支出,才不會打亂理財陣腳;第二步是檢視個人及家庭的資產負債表,詳列負債金額 與利率,從較高利率的借貸開始償還,把握「先理債再理財」,才能累積財富;減輕負債後,第三步及第四步才是保留剩餘資金投資理財、適度犒賞自己。


至於「三三三分配法」,指的就是三分之一過年用、三分之一繳費及三分之一投資。摩根投信協理姜愛苓指出,資金三分法是較無風險的做法,將年 終獎金分成三部分,第一部分拿來支應年關必要的費用,第二部分償還利率較高的負債,以及繳交五月的所得稅,第三部分則拿來作中長期投資。


富蘭克林證券投顧副總羅尤美表示,傳統理財觀念是收入扣除支出後,才會去儲蓄投資,建議換個角度想,改為「收入減去儲蓄投資,才是等於支出」,將購買非必須消費品的資金轉去儲蓄投資,在理財規劃上提前布局,才有機會提早達到累積財富目標。



圖/聯合報提供


http://money.udn.com/mag/wealth/storypage.jsp?f_ART_ID=256248#ixzz1kieScK8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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