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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車族 兩個「加保」護一生

2012/08/22 【經濟日報/記者李淑慧】

目前機車強制險的投保率已經達九成,但強制險只保障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害或死亡,且最高保障額度僅220萬元。產險業者表示,機車族也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,以保障車主權益。


所謂的第三人責任險是指萬一發生車禍意外,造成對方受傷、死亡或有任何財產損失,將由保險公司理賠。


前一陣子曾發生機車與保時捷發生擦撞,保時捷衝撞護欄,車頭半毀,若是原廠修復,車主預估要百萬以上,由於肇責尚未釐清,雙方車主皆表示會求償到底。


國泰產險表示,若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財物損失或傷亡,以及對於醫療費用超過強制保險給付標準的部分、工作損失、精神慰問金及財物損毀等應賠償項目,強制險都是無法理賠的。


建議機車族應加保「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」,以補足強制險的保障,投保每一人體傷300萬元、每一意外事故體傷總額600萬元、財物損失50萬元,每年保費約1,000元,便可讓機車族保障大大提高。


此外,若是單一車輛交通事故導致駕駛人傷亡,如天雨路滑跌倒或自撞電線桿等,強制險也不理賠。此時建議加保「駕駛人傷害險」以補足強制險的保障。


在交通事故發生後,藉由保險給付功能,支付受害者及駕駛人各項理賠金額,更可保障機車族免於因需負擔理賠費用而身陷經濟困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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