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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談殘廢(失能)生活補償、長期看護險實際理賠上的門檻(難易度)

漫談殘廢(失能)生活補償、長期看護險實際理賠上的門檻(難易度)
陳彥甫 Sirius.Black(布萊克)

保險的精神在於用小小的保費來保全不可預知的大額金錢支出。 正因為如此,實支實付險很重要,意外險保障很重要, 有經濟責任的人也很需要壽險保障( 或許把長輩當成壽險投資標的也是一個另類選擇),殘廢(失能) 生活補償保障,則是許多人疏忽的地方。然而萬一不幸殘廢, 卻可能影響深遠,造成終身謀生能力降低甚至需要有人從旁照護。


市售的殘廢補償保障,主要分為一次給付與定期給付﹝每年、 每月或是每固定時間﹞兩種類別,以下簡單為朋友朋作個介紹:
1】一次性給付殘廢保障
殘廢時依照診斷書、各相關專科醫師之醫事報告, 向保險公司申請殘廢保險金,通常這類別的險種在殘廢判定上都是以 身體部份之殘缺或者身體機能之喪失為標準, 因此在判定上比較不具爭議, 申請上亦是殘廢給付標準中相當容易達到的。 朋友們所投保的意外險,通常含有殘廢給付的部份, 不過僅限於因為意外所導致的殘廢才有理賠, 現今實務上為數不少的一部份是疾病所導致的殘廢﹝ 如糖尿病導致截肢、食道癌所導致的咀嚼功能喪失﹞, 建議可以另行加強『疾病+意外』所導致的殘廢皆有所保障的險種, 這類險種保費著實不算高,以30歲男性為例, 200萬保額的殘廢保障年保費為600元, 萬一因疾病或者意外導致身體機能喪失或殘缺, 依照不同等級給付10萬~200萬不等的理賠金。



2】定期給付殘廢保障(長期看護險為同質性商品)
這類商品一經判立殘廢,保險公司即會每固定一段時間(年、 半年或者月)給付理賠金,然而這類商品的在殘廢判定方面, 則主要有以下兩個模式:
依照保險公司殘廢等級表(11級75項)判定上比較不具爭議, 申請上門檻較為容易
依照保險公司設立條件六項中三項以上-一般保險公司所列之六項, 多為『若無他人協助,無法自行起床、穿衣、進食、走動、 沐浴與如廁』,判定上模糊地帶相對較多,門檻也較前者高,目前市售的長期看護險,多是以這類判定標準做理賠。

光用講的或許還不太清楚,以下就舉實例來簡單說明:30 歲的大仁在回家的路上發生車禍,結果右腳下肢截肢,在殘廢等級表上屬於五級殘(一下肢髖、膝、足踝有其中兩大關節以上缺失),若是投保依照殘廢等級做給付 的險種則可以申請理賠,反之若是投保『六中三理賠標準』的險種,則無法申請理賠,因為有拐杖,還是可以從事這些生活基本活動。
但對大仁而言,這輩子的賺錢能力,可能就因此而打了折扣,甚至需要靠生活扶助金來維持生活。


因此,在選擇類似長期看護險或是殘廢(失能)補償保險時,先行選擇以殘廢判定標準理賠的險種,應該是較為優先的考量,也方能在事故(無論疾病或意外)發生之後的生活,給予較為完善即時的保障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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